辽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处房产销售布告
2023-06-08
沈阳近海产权买卖中心有限公司受沈阳市辽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2处房产(项目编号LZ(P)2023-0005)进行整体公开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标的

二、报名
1.条 件:具备齐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时 间:2023年6月8日— 6月16日8:30—16:00(工作日)
3.地 点: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辽宁近66集团集团5楼(实业集团)
4.方 式:现场报名
5.携带资料:
①单元报名需携带交易牌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幼我报名需携带公民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三、保障金
1.金 额:40,000.00元
2.缴纳方式:公对公转账、手机网上银行转账等
3.账户信息:
账 户 名:沈阳近海产权买卖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辽中支行
账 号:0338 9101 0200 0015 187
4.截止功夫:2023年6月16日16:00
5.当苦衷项:
(1)保障金不接受现金大局
(2)转账备注:标的名称+联系方式
(3)参加报名人的名称,必须与缴款账户名称一致
6.退 还 :
(1)买受人(承租人)的保障金在签定《成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全数款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竞买成功者的保障金于竞价实现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竞 价
1.时 间:待定(电话通知)
2.地 点: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路蒲水路28号 辽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五楼513竞价厅
3.方 式:现场举牌竞价,出价不得低于底价,最高的报价人即为买受人
五、成 交
签定合同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与买受人签定《成交合同》,付款方式、付款功夫标的交割功夫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合同内容请征询委托人
六、服务费
1.费 率:买受人缴纳成交额的5%
2.缴纳方向:沈阳近海产权买卖有限公司
七、违 约
买受人不签定《成交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保障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八、出格提醒:
1.报名人需自行检验标的实物近况及评估汇报、成交确认书等有关资料,对标的瑕疵情况具体了明显并充分认可,方可参加报名,未看样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近况简直认
2.委托人与沈阳近海产权买卖中心有限公司不保障标的的真伪或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
九、咨 询
委 托 人:沈阳市辽河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909886367
买卖机构:沈阳近海产权买卖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40237977